这种销售保险的方式是一种违规的操作,而对于保险产品来说,口头认可并不代表保单生效,电话录音也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而这种有欺骗之嫌的保险销售方式,未来不仅可能会给保险理赔埋下隐患,而且在保险业尚显稚嫩的中国,可能会给整个保险行业带来不利影响。
前天接到一个电话,对方张口就夸我,说因为我是招商银行的老客户,信誉非常良好,因此有一份保险要回馈给我,这是一个非常优惠的保险,只能给我,连我家人都不能给,问我有意无意参保,只需在电话录音中确认即可。大概听了一下,是一个健康保险,每月要交100多元,因疾病或意外住院的话可以赔偿每天150-300元,如果一年没有赔偿的话,年终可以返还25%保费。一旦认可,这些钱都将在招行信用卡中按月扣去。
按她的说法,我把这份保险理解为招行对优质客户的奖励与回馈,基于对招商银行的信赖,并且钱又不多,我在电话里参加了这个保险,对方告诉我,保险在当日24时生效。在口头参保的时候,对方说参保单位是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当时我没在意,以为是招商银行的一个子公司。
第二日,该公司给我打电话,要给我寄送保险合同,核对地址,问我是不是某某地址,我说不对,我不是早就给你们新的地址了,并且你们的对账单都按地址寄送了。对方说,他们手头资料只有老地址。我这才突然警觉:你们跟招商银行什么关系?是它的子公司吗?她说的很含糊,有招商局之类,不直接回答我的问题。于是上网去查: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由美国信诺北美人寿保险公司与深圳市鼎尊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双方各占50%的股份。他们的关系在什么地方呢?原来深圳市鼎尊投资的间接控股股东是招商局,而招商银行是招商局的一个子公司,仅此而已,如果讲关系,这公司不但与招商银行不太沾边,即使与招商局的关系也不如与美国公司的关系近。
既然如此,信诺公司怎么会知道我的信用卡资料?我打客服电话质疑招行人员,他们似乎知道这一事情,结结巴巴地回答我:先生,您的资料没有泄露,打电话跟您联系的是我们招商银行的保险营销小组的人员,他们只不过是做保险公司的代理业务,实际还是招行的同事。我对这个解释很不满意,如果是招行员工,怎么会没有我的新地址,而只有老地址?再退一步说,即使她是招行保险部门的员工,做代理工作,为什么不明确告诉客户,并且介绍一下所代理的保险公司,而刻意制造是招行回馈、奖励优质客户的假象呢?至少,其他一些经常“打扰”我的保险公司会上来就自报家门:我是美国友邦,我是中美大都会......。我告诉他们:我很信赖贵行,也是因为对招行的信赖才参加了那个保险,但这件事情,却使我这的信赖大打折扣,我希望能有更满意的答复。
另外,如果电话合同一旦执行,招商银行在没有客户签名的情况下,就积极配合信诺人寿划走保费,是否符合现有《商业银行法》?
上网去搜索了一下,发现接到信诺公司的招行持卡用户还真不少,想想真的很失望,如果你最信赖的一家银行都可能会泄露你的资料的话,哪个银行又可以相信呢?
因为不是专业人士,我并不知道那份保险优惠与否,仅仅是因为对招行的信赖买下了它,现在,当这份信赖几乎消失的时候,我准备退保,幸亏犹豫期还没过。
电话营销在国外是很常见的,在国内也日渐流行,它节省成本,方便快捷,是个不错的营销方式,缺点是比较难于赢得顾客的信赖,这种信赖需要保险公司长久的努力去建立品牌,积累好感,现在选择这种以模糊话语搭大银行车的方式,虽然可能很快拿到合同,却丧失了信赖的根基,试想,如果顾客连参保的是哪家公司都不清楚,你最终只能是赚钱,而不是做企业。